通过安徽省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审议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意见
8月24日上午,省长王三运主持召开省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安徽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意见》、《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草案)》等。 民政事业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为主线,以民生工程为抓手、项目建设为依托,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救灾应急救援体系、社会福利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拥军优抚安置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民政公共专项社会事务以及慈善事业发展,强化民政基础建设,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推动全省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安徽作出积极贡献。
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会议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以努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依法监管,不断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觉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通过改革和建设,创新农业执法体系,真正发挥好基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会议听取了2010年度县域分类考核工作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草案)》、《安徽省保安服务管理办法(草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