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力求做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辖区群众安居乐业,定远县司法局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强化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学习例会、重大矛盾纠纷信息通报反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制度。建立了重大案件预警、协调工作机制和村为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基层司法所在业务上抓好人民调解的指导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调解流程、档案管理和基层调委会“六统一”。
二是注重人民调解员素质提升。定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通过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调解语言技巧、调解文书制作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
三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动员广大人民调解员定期开展由点到面的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由基层司法所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走访及电话询问,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系统梳理归类,强化部门联合调解,依法化解各类纷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坚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法治定远”建设工作,通过系列法治宣传活动,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提升,从源头上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同时,还大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人民调解法律知识,让群众充分了解人民调解的受案范围、工作程序以及调解效力等,从正面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定远县司法局 程良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