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压紧压实责任,落实落细措施,坚持把好“四关”,做好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矫正对象无脱漏管,无再犯罪,顺利度过矫正期限,成为守法公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赵庙、法治赵庙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把好入矫教育关。开展入矫宣告教育,扣好社区矫正“第一粒纽扣”。司法所为每位矫正对象举行入矫宣告仪式,参加人员包括司法所干警、矫正对象亲属和其居住地村干部等矫正小组成员。司法所干警向矫正对象依次宣告相关法律文书主要内容,矫正期限,应该遵守的规定,限制禁止相关事项及违法规定的法律后果,介绍矫正小组成员及其责任。在矫正初期,根据犯罪类型、现实表现,重点围绕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犯罪的社会危害等对矫正对象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其明确矫正“初心”,端正矫正态度,增强悔罪意识,树立守法观念。
二、把好矫正教育关。矫正对象的矫正期限短则数月,长则数年,无论时间长短,都可能存在各种不易察觉的风险隐患。如何发现消除风险隐患,我们坚持“教育与帮扶”相结合。一是开展好教育。利用走访、个别教育、集中学习、审核思想汇报等每次与矫正对象见面交流的机会,透过其言谈举止细微变化及流漏出的信息,推测其中暗藏的社区矫正风险因素。接着,通过与矫正对象及其身边亲友深入谈心谈话,全面细致了解其近期心理生活状况,准确捕捉矫正风险隐患点。二开展好帮扶。抓早抓小,将各种风险隐患化解在苗头萌发阶段。对负面情绪增多可能有过激行为的矫正对象,我们及早介入,邀请心理咨询师帮助其舒缓焦虑,打开心结,实现自我调控、减轻心理压力。对在休闲娱乐等易发生治安案件行业工作的矫正对象,反复提醒其勿与社会不良人员来往,教育其辨别抵制不法行为,并与家人沟通,共同建议其适时变换工作,及早规避风险。对存在涉法涉诉债务纠纷情况的矫正对象,我们跟踪了解相关情况最新变化,帮助其分析案情,提供法律咨询建议,引导其通过正规合法途径实现个人诉求。
三、把好外出审批关。依法依规开展外出审批监管工作,满足矫正对象合理外出需求。向社区矫正对象明确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27条规定及《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可以申请外出的六种情形。对不符合规定情形的外出申请不予办理,并向耐心矫正对象做解释说明,建议其委托他人赴外地处理或待解矫后外出。对符合规定情形的外出申请,要求矫正对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明确外出目的地及往返行程安排,待确认其外出理由真实充分后,为其办理外出审批手续。外出期间,为防止矫正对象发生脱漏管,司法所每日查看矫正对象在矫通签到情况,要求其通过定位电话及微信报告每天活动情况,提醒其严格遵守外出监管规定,并注意留存与外出事项、地点相关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证明材料。
四、把好解除矫正关。上好期满解矫“最后一课”,实现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衔接。开展矫正末期警示教育,告诫矫正对象越是临近期满,越不能松懈大意。要继续严守监管规定,对违法犯罪行为高度警醒,确保最后时刻不掉链子,避免即将解矫时因违法再犯罪被收监执行。在解矫当天为矫正对象举行解矫宣告仪式。对矫正对象矫正期间思想动态,接受监管教育等表现做全面总结鉴定,并宣告其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次日将解矫矫正对象转为安置帮教对象,为其建立安置帮教档案,与其签订帮教协议书,确定帮教责任人,向其宣讲各类就业创业及困难帮扶政策,勉励其重拾生活信心,远离违法犯罪,实现个人价值,回馈家庭社会。(赵庙司法所--张汝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