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为做好医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定远县医保局稳扎稳打,用实际行动阻截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不断提升参保群众医疗保障待遇,筑牢医保屏障,实现医保防贫监测预警全流程覆盖,医疗保障待遇应享尽享。
一站式结算显速度。定远县30多家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好住院和慢性病门诊“一站式”报销、结算工作,特困、低保等困难群众在定点医院出院时可实现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一站式”结算。对于市域外异地就医经过备案后,也可以实现“一站式”直接结算,群众再也不用来回折腾了,既方便又快捷。
医保扶贫有温度。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乡村振兴进行中的“拦路虎”。县医保局认真落实三重保障制度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参保居民基本的医疗需求问题,大病保险解决医疗费用高、个人负担重问题,医疗救助解决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医疗负担问题。简单来说,就是“基本医保保基本、大病保险保大病、医疗救助托底线”。对在一级以上(含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Ⅱ类慢特病门诊和住院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居民报销比例为70-85%,封顶线为30万元。患者在享受基本医保的同时,符合大病保险条件的按60%-85%的比例分段报销,无封顶线,剩余金额是特困户、低保户的按85%、75%比例给予医疗救助,非特困户、低保户,如经有关部门认定是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群体的,也可按规定给予50%-70%比例的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最高封顶线为8万元。医保扶贫政策,让越来越多的老百姓能够看得起病,不再因病返贫。
联动防贫见力度。一是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依据及时预警,提前介入原则,医保部门及时将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仍然较高的人员信息,按月推送给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起到风险监测的“前哨”作用。对符合低收入家庭财产核查条件的大病患者,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民政、乡村振兴与医保等部门审批的程序,实行依申请救助。截止目前,依申请救助116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60.15万元,有效化解脱贫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面临的大病医疗风险。二是立足部门职责,建立扶贫、医保、民政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按月对低收入人口信息进行交换,建立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对纳入资助参保对象实现100%参保,并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100%完成了身份性标识。
2022年,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6.16亿元,住院费用医保支付金额4.36亿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70.83%。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3326.36万元,医保支付金额1850.67万元,政策内报销比为55.64%。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合规费用2亿元,大病保险医保基金累计支付金额1.21亿元,合规费用报销比例60.46%。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起付线以上合规医疗费用6658.36万元,医疗救助支出金额5100.08万元。救助比例达到76.6%。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实现医疗救助应救尽救,较好地防止了返贫致贫现象的发生。
(定远县医保局 许辉 彭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