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日前正式启动创业富民工程,在已经建成的350个农民工创业园基础上,开展创建省级农民工创业园活动。“实施创业富民工程,增加经营性收入”是我省“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的重要内容,为加快实施该规划,我省日前针对就业和创业出台相关细则。
人社部门介绍,此次省级农民工创业园创建活动实行自愿申报制度,运行半年以上、配套设施齐备、带动就业明显的农民工创业园均可申报省级农民工创业园,今年申报日期截至到9月15日,其“硬性条件”包括必须由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占地面积不少于10亩,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200人,园内初创型企业均为本地农民工创办,且不少于4家等。
今后,我省将提升基层平台就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将基层平台开展就业工作的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在场地上明确,街道、社区应安排不少于100平方米、30平方米的就业服务专门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