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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市共完成新增拆墙透绿面积约45万平方米,已完成投资约8100万余元。
主要开展“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的工作实施范围:
(一)凡临街的实体围墙、到期临时建(构)筑物及违章建筑,原则上全部拆除,在规划审批的建筑红线位置设置透视墙,墙内建设绿地,墙外尽可能增补绿化。
(二)在建项目的施工围墙有条件的要在围墙外建设临时绿化,项目建成后原则上不设置实体围墙;如确有必要设置的,必须是通透式围墙,且在工程竣工之日内完成透视墙建设,同步实施绿化。
(三)正在拆迁的拆迁地块,以及已拆迁完工未出让或已出让但未开工待开发的地块,要以美化为目的,进行适当的绿化。
(四)中心城区及主干道两侧沿线闲置3个月以上,且6个月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待建闲置空地,业主应按规定自行或委托实施绿化。业主无条件按规定实施绿化的,由地块属地政府组织实施。
(五)重点区域、公共区域、重要道路、城市出入口等要按照“整洁、优美、品味”的标准,增加街景、市政设施及停车场地等绿化,开阔城市公共绿化空间。
(六)临街实体围墙改造与庭院绿化要统一设计、同步实施,沿线各单位、居住小区按照审批的建设方案完成绿化、美化工作,确保透绿做到整齐美观,树木花草生长良好,绿化景观效果显著。
(七)按照“在绿化上多做文章”的思路,全面实施插绿补绿,墙内外同时建设绿化,增加绿量;积极推进立体绿化,对主干道沿线两侧的单位选点进行墙体、屋顶绿化,形成道路绿化、街景绿化与庭院绿化相结合的立体景观效果等七各方面进行绿化工作
目前存在问题:
1、重点区域、公共区域、重要道路、城市出入口等绿化工作还有待加强,如:黄山路与中山北路交叉口夜大及供电局宿舍、九华北路市交警支队对面拆迁地块、九华北路原大米批发市场地块等均未完成拆墙透绿工作。
2、对照“整洁、优美、品味”的标准,增加街景、市政设施及停车场地等绿化,开阔城市公共绿化空间的要求,还有许多地方急需提高:如九华中路三中围墙、九华中路原中江商场地块、赭山东路万达对面围墙等。
3、对正在拆迁的拆迁地块,以及已拆迁完工未出让或已出让但未开工待开发的地块,要以美化为目的,进行适当的绿化,但还有许多地方未完成:如:花津南路安师大对面地块、银湖中路皖医分部地块、北京中路银苑小区、赭山路天河苑围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