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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场监管局部署,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办理全市首起“列严”案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将某小吃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自2023年6月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以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宣传工作与线索摸排、问题整治同步推进,重点聚焦民生领域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影响较大、危害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重拳整治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县市场监管局通过线索摸排发现某小吃店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和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于8月25日向赵某某发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该小吃店将受到《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所列措施管理,被实施信用惩戒,并向社会公示。
下一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将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形成强大声势和有力震慑,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运用好信用监管工具,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