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肥东县镇元疃镇国土所、农业办工作人员深入部分社区联合开展设施农业用地联合巡查,现场查阅设施农业用地土地流转、审批备案手续等资料,实地察看农业合作社、种植业、养殖业等基地生产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使用现状、实际用途和规模,同时听取社区“两委”对设施农业用地日常管理情况的汇报。
为依法保障设施农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农村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实现设施农用地规范管理与经济发展共赢,助力乡村振兴,今年以来,元疃镇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设施农用地备案和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规范审批,严把程序。对设施农用地经营者提出申请、勘测定界、规划设计、签订协议、审查备案等程序逐项细审严把,镇国土所、农业办、林业站、道路站、建设办和社区村委会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坚决做到实地勘察、现场了解、留存图像,严格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流程办理。
健全台账,动态管理。对辖区内正在经营且已备案的历年设施农用地进行汇总梳理,建立电子和纸质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纳入动态巡查范围,做好批后监管工作。通过日常巡查和卫片相结合的方式保证后期持续性的监管,动态掌握设施农用地使用情况。
广泛宣传,明令禁止。结合“逢四说事”活动,开展设施农用地备案程序宣传讲解,镇业务人员到各社区进行培训指导,合理界定设施农用地使用范围,明确设施农用地类型,明确要求“三不得、三禁止”,即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过用地标准,禁止擅自扩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规模;不得改变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禁止私自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经营项目。让依法依规使用设施农用地成为基层群众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为。(牛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