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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公职律师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4月26日,定远县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县公职律师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建国主持会议,全县公职律师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传达了县委领导对公职律师的工作要求。会议对律师值班制度给予肯定,黄建国就公职律师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公职律师是推进我县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新的形势,对公职律师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一是公职律师既要强化政治觉悟,提高思想认识,发挥职业道德,提高执业的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坚守法律底线,遵守纪律要求。也要发挥业务、法律双精的优势,积极为调配使用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和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意见,当好依法决策“参谋员”、依法行政“护航员”、行政执法“监督员”。二是公职律师所在单位要为公职律师开展工作搭建平台、提供便利,在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等工作中要积极听取公职律师意见,促进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为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三是要认识到我县公职律师工作开展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必须认真解决好,才能履好职、尽好责,提升工作质量。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制定公职律师依法履职的有关规定以及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形成具有定远特色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体系和工作格局,助力定远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陆倩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