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学习践行新发展理念成果,进一步开拓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思路,着力推进医保基金信用管理,2月10日,省医保局举办“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进医保基金信用管理”主题沙龙活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翔东主持活动。安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省医保研究院)、中科大一附院、安医大一附院的相关专家应邀到场,与安庆、黄山市、太和县医保部门负责同志就做好医保信用管理进行了交流研讨。省发展改革委(省信用办)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出席活动并发言。

沙龙上,省医保局基金监管处负责人介绍了我省医保基金使用监管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主要考虑及重点内容,来宾们分别从不同角度针对加强医保信用管理阐述观点,分享看法。大家认识到,推进医保基金信用管理,当前应做到“六个强化”:一是要强化依法依规。列入失信范围、实行联合惩戒应根据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规定,须纳入信用信息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管理。二是要强化信用信息归集。通过信用主体申报、医保信息系统提取、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提供等多种途径,及时归集信用信息。三是要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和公开。所有信用信息必须及时上传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与其他部门或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四是要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根据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对医保信用主体实施分类管理,即在检查稽核、结算管理、准入退出、采购招标、资质申报、待遇享受、评先评优、媒体曝光等方面,实行差异化对待。五是要强化信用修复。有失信行为的医保信用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履行处理决定及根据需要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积极配合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的,医疗保障部门可以根据其提出的信用修复申请,对信用评分和信用等级进行相应调整。六是要强化试点总结和提升。及时总结国家和我省医保信用管理试点经验,学习借鉴其它行业信用评价的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医保基金信用管理体系,规范联合激励和惩戒措施,增强医药机构、医护人员等信用主体的自律和自我约束,筑牢医保基金监管安全网,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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