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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宣告工作,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太和县赵庙司法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一名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入矫宣告,给社区服刑人员明确身份、制定规矩、强调管理制度,增强其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提高司法所的监督管理能力。
一、入矫宣告明身份。首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宣布有关法律文书主要内容及社区矫正期限,宣布社区服刑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社区服刑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再由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入矫宣誓,为社区服刑人员明确身份,牢固在刑意识。
二、签字盖章明责任。明确矫正小组成员,向矫正小组成员宣读在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方面应尽的责任,并由矫正小组成员在《社区矫正责任书》上签字,明确矫正期限内由司法所、家庭、村居共同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共同监督,提高矫正实效。
三、纪律强调明后果。就《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关于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学习、考核奖惩、请销假、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规定进行明确,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
严格规范入矫程序 把社区矫正第一关彰显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程序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纪律意识和服刑意识,增强其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运行,为今后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太和县赵庙司法所----张汝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