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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上午,桑涧司法所组织辖区16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 本月,桑涧司法所新入矫4名社区矫正对象,司法所负责人针对新入矫矫正对象,再次带领大家学习了《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向社区矫正对象重点讲解了社区矫正概念,强调了关于撤销缓刑、假释,处以警告及收监执行等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报告、会客、外出等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的情形以及可给予的处罚进行了一一解读。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树立规则意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
本次警示教育,增强了新入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对社区矫正的重要认知,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遵规守纪意识,端正了认罪悔罪、积极矫正的态度,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桑涧镇 池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