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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刑满释放人员更好融入社会,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安全稳定,池河司法所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安置帮教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三步法积极做好该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做好预释放接收准备,实现无缝衔接。司法所依托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对预释放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基本信息核查,及时了解释放时间、监所改造表现,并通知预释放人员家属,实现无缝衔接。
二是建立帮教小组,落实帮教措施。司法所对刑释解教人员建立由司法所、村(社区)干部和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落实具体帮教措施,从心理、法律、就业以及生活上对安置帮教人员加以疏导和关心,全面掌握帮教对象思想生活工作情况。
三是认真开展核查,完善档案管理。司法所对在安置帮教期内刑释解教人员定期开展核查,建立一人一核查表,动态掌握其生产生活及有无矛盾纠纷和再犯罪的风险,落实帮教措施。逐年完善帮教档案,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记录。(岳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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