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州市泗县多位渔民向记者反映,今年6月份,泗县水利局修防所将奎濉河泗县段近一半河段承包给个人,每年收取承包费15万元。渔民们反映,在被承包河段捕鱼时,被一些社会人士收取“捕捞费”。水利局修防所所长称,由于修护河堤的经费不足,所以“不得已”将部分河段承包出去。关于渔民们反映的被收“捕捞费”问题,该所长称:要么去其他河段捕鱼,要么你也承包。
【投诉】渔民打渔被收“捕捞费”
史大爷今年70岁,是泗县的老渔民。据史大爷介绍,自从今年6月份奎濉河部分河段被个人承包后,不但渔民打渔要看人脸色,捕上来的鱼还要交一部分“捕捞费”。
据史大爷介绍,原先定期会有鱼贩子专门来收鱼,每斤1.4元左右。而河段被承包后,一些自称是承包方的人来收鱼,每斤只给七八毛钱,“不卖给他们,他们就把我们打的鱼全部扔回河里。 ”当地一位叫位尚品的渔民曾多次找到县、市反映此问题,“后来承包人找到我,说不收我的打捞费了,但其他人的还是要照收。”
昨日记者联系上一名姓陈的承包人。据其介绍,承包该河段后,主要是用来养殖螺蛳等水产品。 “我虽然是承包人,但具体的河道利用,我是交给其他人管理的。 ”陈先生表示,“据我所知,没有发生过向渔民收‘捕捞费’的事情。 ”
“既然他们养的是螺蛳,我们打上来的鱼,不是他们放养的,为什么还要收钱?”史大爷说,“这些人还跟渔民发生过冲突,一些胆小的渔民不敢来捕鱼了。”除了史大爷之外,还有不少渔民也向记者反映了捕鱼被收“打捞费”问题。
【调查】每年15万元承包费未上缴
在一份泗县奎濉河水面承包合同书上记者看到,发包方泗县奎濉河修防所将泗县奎濉河、河道内部分水体承包给两个承包方,每年共收取15万元承包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承包水面经营权。而关于经营的具体内容,该合同只字未提。
为何要把该河段的20多公里河段承包出去?泗县水利局奎濉河修防所毛所长称,主要是用来贴补经费。 “每年我们维护河堤、清污等经费都不够,所以把部分河段承包出去。 ”毛所长称,“合同里也写明承包方如果与他人发生纠纷,由承包方自行协调解决,我们不承担相关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