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由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其中明确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违反规定将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然而,记者昨天探访发现,省城不少餐馆仍设有“最低消费”,有的甚至按人头收费。对此,商务部门回应称,没有行政执法权,无法采取措施,下一步将出台相关细则。
“最低消费”仍未绝迹
昨天,记者探访发现,有的餐馆已经没有“最低消费”的限制,自带酒水也是可以的;但也有不少饭店的包厢有“最低消费”,有的甚至进店就有“门槛”,直接按照人头收费。
没有最低消费
没有最低消费,也没有包间费,酒水也可以自己带。
地点:政务区毛家饭店、万达同庆楼
昨天下午,记者首先来到了政务区潜山路上的毛家饭店。记者以同学聚会为由,要求订包厢,酒店前台接待人员表示,他们没有最低消费,也没有包间费,酒水也可以自己带。
在政务区万达广场的同庆楼,记者也得到了同样的回答:“我们家没有最低消费”。
设有最低消费
8人以下有最低消费限制;超过8人没有最低消费。
地点:望潜交口港汇广场海藻餐厅
也有餐厅仍然设有“最低消费”。在望江路与潜山路交口处的港汇广场六楼海藻餐厅,记者就遇到了消费“门槛”。刚进餐厅,记者就在前台接待处看到“谢绝自带酒水”的提醒标志。记者称要订包厢,前台接待人员介绍说,他们餐厅总共就三个包厢,规格都是一样的,均可容纳10到12位。当问到是否有最低消费时,对方称如果不足8人,有最低消费400元的限制;超过8人没有最低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