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报与合肥在线联合推出的合肥首档政经访谈视频栏目《访问》正式上线。该栏目以“权威解读,深度关注”为主旨,聚焦合肥政经热点话题一至两周推出一期。网友只需登录合肥在线(www.hf365.com),就可直接观看精彩实录。
中秋、国庆将至,省纪委监察厅日前出台通知,对作风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规定,其中提出了“两节”期间严禁公款购买月饼、赠送节礼等“七个严禁”。昨日,《访问》栏目与《合肥日报》就合肥“两节”纠风反腐话题联合采访了市纪委副书记刘清。
节前警示力度强过往年
为什么要三令五申地反复强调严禁公款送节礼?今年节前警示,与以往有何不同?
答:在一般人看来,送一些月饼、年货、烟、酒等节礼似乎无可厚非,但如果使用了“公款”,动用了公权力,谋取了个人的私利,就属于典型的不正之风。可以说,公款送“小节礼”,反映的却是反腐“大问题”。
每年重要节日前,纪检监察机关都要发出类似的禁令或通知,今年也不例外。省纪委、监察厅今年的通知内容比往年的规定更加具体,更加细化,明确提出严禁公款购买月饼、赠送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现金、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等,特别强调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的力度,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检查及典型案件查处曝光情况,及时向上级纪委汇报,对于“两节”期间发生重大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从严从重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