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游泳高峰季节,尤其是孩子趁暑期学习游泳。近日,发生在池州的这场“游泳池热”让不少家长揪心。连日来,记者持续追踪此事,发现不少市民对“泳池安全”提出质疑:泳池日常监管是否有漏洞?监管如何?出现公共安全事件,又如何来追责?昨天,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相关部门。
泳池水质检测是否监管到位?
在池州“游泳池热”事件中,腾飞游泳馆此前称,除开业前检测过一次,截至事发,再未检测过。众多患者家长质疑,相关监督执法机构是否进行了日常监管?相关部门有无定期抽查制度?
回应:贵池区卫生监督所所长韩世民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游泳池等场所主要靠经营者自行检测,要求其每天进行消毒,并记录余氯、PH值、水温等指标。卫生监督部门按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其落实情况,“发现工作未到位的,第一次要求整改,第二次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国家卫生监督部门要求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但对检查频次等未做规定。”韩世民表示,他们定期检查时,会查看相关记录,并要求其提交有资质的检测部门的水质检测报告。“此次事件后,我们发现腾飞游泳馆检测项目不规范,目前已作为证据收集。”
韩世民称,今后或制定具体时间表,要求游泳场馆定期报告。韩世民还表示,国家现有法规对泳池场馆每天换多少水,并无明确规定。“只能依靠池水浑浊度等指标来监管,我们有时也很无奈。”
患病泳客进泳池由谁把关?
采访中,有池州读者质疑,如果皮肤病或性病患者进入游泳场馆,谁来把关防控?
昨天下午,记者在池州市区几家游泳场馆走访时,多家经营者称,泳池入口都设置了提醒牌,但更多靠自觉。“工作人员在泳者换衣时也会目测,劝离有明显皮肤病或手足癣等患者。”
回应:韩世民表示,对那些不适宜来游泳池的游泳者,在现有机制下,确实没有更好的杜绝办法。不过,昨天下午,池州市召开疫情处置工作协调会,池州市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正在加紧制订《加强游泳场所安全管理意见》,对此事可能会有所涉及。
游泳馆监管是否存在空白?
此次“游泳池热”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还查到三家无行政许可的泳池。有读者质疑,因游泳馆开业需要到多个部门办证,是否会出现部门管理混乱现象?
回应:池州市教体局副局长计长生说,按照规定,游泳池等场馆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同时,卫生监督、工商、消防等部门按相应职权进行监管。去年该市市区事权划分后,管理权限移交到各县区体育主管部门,“客观来说,的确存在多头管理,监管有空白。”
计长生介绍,从去年10月1日起,我省要求游泳等高危性体育经营项目场所,开业前均须办理高危行业许可。计长生和贵池区卫生局局长金继三均表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业许可、卫生行政许可均在工商营业执照颁发前发放。也就是说,没有前面两个行政许可,工商营业执照也不得发放。但在这次事件中,腾飞游泳馆已被证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尚未到手。昨晚,记者试图联系池州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均未能接通电话。
泳池发生公共事件,谁来担责?
根据池州市相关部门提供的数字,此次“游泳池热”事件至少造成上百名患儿感染。对这些孩子们来说,谁来承担他们的损失?一些家长直指,发生如此规模的疫情,监管部门是否有失职行为?
回应:据悉,目前当地卫生、公安等部门正在对此次事件进行彻查,届时将根据调查结果,向相关各方追责。池州市政府“疫情处置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池州市政府副秘书长笪久富表示,工作小组将对有关职能部门监管情况进行调查,“若发现有渎职行为,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责任。”此外,“工作小组”将商讨受害方损失赔偿情况,“最终会给患者一个合理合法的交代,也请家属保留好相关凭证。”
是否有泳池安全应急机制?
池州“游泳池热”事件发生后,广大市民对相关部门的应急速度产生质疑。不少家长追问,当地相关部门是否有泳池安全应急机制?
回应:计长生介绍,游泳场馆都有相应的泳池安全应急机制,主要是针对游泳池内的一些突发性安全事件制订的。如有人溺水,或出现意外受伤等。“疫情主要涉及公共卫生应急机制。”
贵池区卫生局金继三局长认为,此次事件中,当地卫生部门已及时启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按照国家规定,公共卫生事件必须要住院人数达到30人以上,且属于特定病种才能启动应急机制。”金继三局长称,最初接到报告时,住院人数很少,且不确定是何种疾病,“后来我们意识到事态有些严重,于8月12日提前启动了公共卫生应急机制,并及时从省疾控中心请来专家确诊病种。”(来源:新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