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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安徽省环保厅获悉,确保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经省政府同意,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安徽省燃煤小锅炉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等4个工作方案,包括整治燃煤小锅炉、混凝土搅拌站、矿山、加油站等油气污染。
根据方案要求,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自今年起,各市建成区和有条件的(通天然气)县城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城镇建成区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对于混凝土搅拌站的治理,今年底前,完成现有混凝土搅拌站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改造任务。 今年底,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一律依法予以关闭。今年底完成全省现有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 来源:安徽商报 作者:汪漪 )
责任编辑:李小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