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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新规5月1日起实施 安徽将建一站式服务平台
日期:2014/5/9 8:45:28    来源:站内发布  
从5月1日起,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办法》把以前分别制定和实施的各类“碎片化”社会救助制度整合到一起,从法规层面构建了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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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介绍我省救助工作情况同时,还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

  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我省要求,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向专业化、个性化、发展型救助转变。

  省民政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社会力量参与是《办法》的一大亮点,标志着社会救助工作从资金物资保障转向资金物资保障、生活照料服务和心理疏导相结合,是社会救助方式新的发展。

  那么,如何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省民政厅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将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对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进行鼓励和引导,使其能够享有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费用减免等政策,“政府还可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把适合的社会救助服务,转移给社会力量承担。”

  “此外,我省还可以建立信息对接、项目发布的工作联系机制,形成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有机结合,并培养承接主体,发展能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提供服务事项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说。

  便民服务:八大救助“一门受理”

  社会救助工作涵盖范围广泛,这意味着,要想将社会救助工作做好,需要各个部门共同努力和配合协调。

  对此,我省将建立安徽省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民政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等26个单位为成员,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社会救助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目前,困难群体在申请救助时,常要在多部门之间跑腿,而且每个部门都设置窗口,也会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对此,我省要求建立社会救助协同办理机制,落实“一门受理”新要求。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起将在基层服务窗口协调整合各项受理业务,建设一站式服务平台。“‘一门受理’将具体由民政部门承担,负责接收群众各类社会救助申请,然后再将申请分发到各相关救助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这项措施,受理程序得到简化,困难群众减少了跑腿之苦,同时还加强了监督职能。根据要求,收到申请的救助部门要及时给予答复和处理,而各地政府相关机构将对办理时限等指标作出相应规定。

  投诉举报:“骗保”行为将易查实

  突发或意外事故袭来,可能导致一些家庭陷入生活困境、心理危机等,这些问题如何解决?对此,我省要求建设“救急难”长效工作机制,准备推荐1个市为国家“救急难”试点单位,选择5~8个县(市、区)为省试点单位,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及时推广。

  此外,抓紧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也是我省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之一。核对系统建立后,只要输入申请人姓名,其家庭经济财产状况就一目了然。省民政厅厅长吴旭军表示,“以农村低保打比方,从目前情况看,农村低保的投诉有不少,如低保金违规发放等。接受投诉后,我们可以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查询,有一件查一件,基本上都能查实。”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不仅在遏制“骗保”上起作用,其余各项社会救助,包括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的审批,也可借此查询。据悉,到2015年我省将全面完成该系统建设任务。

  答疑解惑

  对众多读者关注的社会救助问题,记者采访了省民政厅各救助部门。

  各部门应共同救助流浪儿

  问:流浪孩子从“街头”找回后,他们的未来如何得到保障?

  答:根据相关政策,民政部门要对流浪未成年人逐一进行个人需求和家庭监护情况评估,帮助适龄适学流浪未成年人复学;对暂时查找不到监护人和户籍地的,应帮助其在流入地就近入学。

  对不适宜返校复学但有就业意愿的适龄流浪未成年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给予支持,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16岁以上流浪未成年人,帮助其及时实现就业。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保障

  问:我认识一个孩子,她爸爸是尿毒症晚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妈妈多年下落不明。请问,这种孩子有基本生活费吗?

  答:今年,我省出台《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新办法),其中明确,父母一方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二级以上重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另一方失踪、弃养或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二级以上重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被列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上述孩子的情况,如果属实,而且有相关证明,如劳动能力鉴定、失踪证明等,可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待遇。

  对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我省目前参照社会散居孤儿的标准,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600元。

  家庭遇突发困难可获救助

  问:前段时间我家突然出事,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我想知道,是否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如何申请?

  答:根据《安徽省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临时救助对象主要是指,由于家庭成员因病、就学或遭遇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其家庭基本生活水平暂时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家庭,以及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需要给予临时救助的城乡困难家庭。

  各地应根据申请家庭困难程度,分级分档确定相应的临时救助标准,每户救助金额原则上为当地月低保标准的2倍至6倍。

  城市低保实行“差额补助”

  问:作为城市低保户,我们想知道,低保金是如何计算的?

  答:目前,我省各地对城市低保实行差额补助,每户拿到手的低保金=(低保标准-家庭人均收入)×家庭人数。比如:某地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为每人每月400元,某家庭为城市户口,家庭人口3人,人均月收入300元,那该家庭每月实际得到的低保金=(400-300)×3=300元。

  农房倒塌能申请资金补助

  问:一次暴雨后,我家房子倒了,请问能够帮我们建房子么?

    答:农户房屋因灾倒损需要修缮加固、重建的,以农户自建为主,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资金救助。补助标准参照农村危房改造,即:分散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倒房群众重建房屋,可及时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评议、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后发放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根据建房进度打卡发放到户。

( 来源:新安晚报  作者:王翠 )



责任编辑:琚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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