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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孩子就读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可免交学杂费了;同时,免费教科书由省里统一实行政府采购,提供种类和方式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致。昨天,省教育厅下发通知确定今年开始执行此项政策。
按照省教育厅的政策,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取得学籍的学生,均应比照接受政府委托学校的学生与所在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各地不得以未接受政府委托为由,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排除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范围之外。
同时,各地要根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读在籍学生人数和当年本地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补助标准,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给予学杂费减免。各地学杂费减免可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直接打卡发放给学生或补助到校后等额核减学费等方式进行,要确保这笔资金最终补助到学生。免费教科书由省里统一实行政府采购,提供种类和方式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致。
而且,各地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也要按照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一样的补助标准补助生活费。
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地,应对符合办学条件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数进行认真核查,严禁虚报冒领,严禁任何形式的克扣、截留、挪用。学校要在醒目位置向学生和家长公示减免学杂费的政策和标准,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的对象和范围,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要严格落实民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并做到亮证收费;坚决杜绝减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后提高其他收费标准、变相抵消此项惠民政策效果的现象发生。对擅自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该政策从今年开始执行。
( 来源:安徽商报 作者:段卓君、武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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