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有效帮助山区库区农村住房抵御自然灾害和火灾事故等风险,我省将在六安、宣城、黄山等27个山区库区县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保险费用每户16元,由省和市县财政按4:6比例分担。一旦遭遇灾害,每户住宅最高可获赔16万元。
27地试点农房保险
据了解,此次全省参与农房保险试点工作的27个县(市、区)分别是:六安市金安、裕安、舒城、金寨、霍山,宣城市广德、宣州、泾县、绩溪、旌德、宁国,池州市贵池、东至、石台、青阳,安庆市桐城、潜山、太湖、宿松、岳西,黄山市屯溪、黄山、徽州、歙县、休宁、黟县、祁门。
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灾害事故,由承保机构进行实地查勘、定损。承保机构应根据农村住房保险协议约定,按要求合理定损,并及时支付赔款。
费用由省市财政承担
各有关县(市、区)民政部门需会同保险机构,加快农村住户房屋信息采集和审核工作,确定实际保险户数。此次参保农房以每户16元为标准,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按4:6比例分担。市与县(市、区)分担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
各级财政安排的资金要于3月底前足额落实到位。今年3月31日前,各有关县(市、区)民政部门需完成统计工作,并与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4月1日起合同生效。此次所签合同为期一年。
( 来源:新安晚报 作者:叶翔、许正文、邵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