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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凤台县通过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系统,将1.13亿元粮补资金全部发放到每户农民的补贴存款账户上,其中粮食直补资金1120万元、农资综合补贴9276万元。全县补贴面积65万亩,惠及12余万户种粮农民,支持了农民春耕生产。
凤台县在发放粮补资金时,严格执行“七不准”: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不准借发存款折之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特别是不准抵扣水费、修路等集资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现时间。
(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高梅、常开胜 )
责任编辑:于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