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时村镇纪委组织查账不力,林口村民不满
乔森等三位农民,上北京、跑省城,举报村干部林元聪涉嫌经济问题,镇纪委不得不组织由村民、镇干部组成的清账小组清查村账。
令人没想到的是,清账小组正在清查时,镇纪委书记马发展突然宣布“暂告一段落”,不查了。
乔森是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林口村村民,对他反映的问题,记者于1月15日实地进行了采访。
时村镇林口村多位村民反映,村里有集资款(2007年至2009年村修“村村通”水泥路集资)、村集体资金等,共计51万多元,被时任村主任林元聪(现任村第二支书)装入个人腰包,再由其个人开支。这笔钱花到哪里了?村民及其他村干部一概不知。
村会计赵克玉说,村里向农户收取的修路配套资金都由林元聪一人保管,从不交给他。修路支出了多少钱,还剩下多少钱,他们村干部都不知道,更不存在公示的情况。
对此,村民怀疑林元聪贪占了村里资金。于是,乔森、林计群等村民多次向镇纪委举报,不查。直至他们上访到省、北京,镇纪委才于2013年成立了清账小组查账。
清账小组由村民乔森、林计群、林兴红,村财务监督小组成员林元训,村会计赵克玉,镇宣传委员闵锐,镇纪委书记马发展等7人组成。“我们三个参与查账的村民都是村民代表推选出来的。”
清账小组查出多张虚开的发票,清查结束,镇里开具了一张由清账小组成员签名的“问题”清单。乔森、林计群准备复印一份保存,可纪委书记马发展不让,甚至从他们手中抢夺,将清单一撕为二。
乔森手指一张发票复印件告诉记者,这张面额9000元的发票,是虚开的。发票上注明的内容是,村民陈工作拉15车泥砂垫村路,每车600元,共计9000元。“我们都知道陈工作没有车,他一直在外打工,怎么拉土?”
乔森说,经查,林元聪存在经济问题,可镇里不处理,他们再次向上级反映,镇纪委又组织了第二次查账,这次他们查出林元聪口袋里还有集体的公款17.8万元,以及虚报的4.88万元。“第二次查账,正在清查时,马发展怕我们查下去,牵涉到更多人,突然宣布暂停,不让我们往下查了。”
“清账小组共查出村款尚结余17万多元,这笔钱在林元聪手里,后来林元聪又提供了6万多元发票,最后定为结余11万多元。”闵锐向记者介绍,经查,村里收入51万多元,除了11万元,其余的钱都用于修“村村通”水泥路,五保户建房等。
“林元聪已退还了6万元到村账户,还有5万多元,让他两年内退还。”闵锐告诉记者,虚开的发票报销的钱,用于村里招待开支,不能认定为林元聪贪污。不过,林元聪在任林口村主任期间坐收坐支,镇纪委建议给予林元聪留党察看处分。
记者采访时,林元聪已外出打工,多次拨打其电话,对方始终不接听。
镇纪委书记马发展也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他说,他们已向区纪委汇报了,记者可以找区纪委了解情况。
而埇桥区纪委一位刘姓常委说,林元聪的问题是由时村镇纪委调查处理的,他们只是在材料方面把把关,因此,记者应采访镇纪委。
乔森、林计群说,林元聪之后提供的6万元发票,是不合法的,他们清账小组根本不知道。虚开的4.88万元,报销的钱到底是不是用于吃喝了,也要查清楚。
此外,林元聪将一二十万元装入个人腰包,多年不入村账,在清账后,才被迫上缴,这已涉嫌贪污或挪用公款,怎么能只给予处分就了事了?“镇里为什么这样保护他?”
从上述情况来看,主管“阳光村务”工作的当地纪委有关部门,原本应按村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将查账情况公布,并接受村民监督。既然村民认为镇纪委袒护“问题村干”,埇桥区纪委有关工作人员就应该沉下去,彻底调查认定“问题村干”到底有没有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不能仅仅只在材料上把把关,唯如此,才能给村民及村干本人一个交代。
林口村主任林元聪坐收坐支公款多年,村民举报不断,可时村镇政府及纪检部门一直不调查不处理,甚至强行中断工作组的查账工作,这一情况值得引起重视,这里面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内情?
对此问题,本报将继续关注。(来源:安徽日报农村版 记者 王明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