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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安徽将加强城市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保持城市历史记忆,大力发展地域特色鲜明、彰显徽风皖韵的美丽城镇。
2013年,是安徽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的第一年,全省共完成新造林304.15万亩,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85万亩年度造林任务。池州市在全省率先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黄山风景区荣膺国家旅游局和环境保护部共同命名的“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殊荣。全省已有41个县(市、区)、389个乡镇、1500多个村申请创建安徽省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共建设森林长廊2011公里,其中示范路段达1197公里。
2014年,安徽将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预警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加大对林地、水系、湿地、风景名胜区及生态脆弱地区的保护和修复力度,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土壤污染治理,治理水土流失。大力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深入推进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完成新造林214万亩。加快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强化森林生态资源保护,着力推进全省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突出抓好大别山区、皖南山区、江淮丘陵区、淮北平原地区和环巢湖生态圈,构建“三屏三网”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突出抓好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江河沿线以及城市周边、省际周边、景区周边绿化,制订规划,优先实施,整体提升绿化档次和水平。
突出抓好“三项创建”,大力推进见缝插绿,不断促进身边增绿、出门见绿,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绿色成果。做好与水利、交通、土地集中整治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做到造林绿化与其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与美好乡村建设相结合,注重加强对老村庄的绿化保护,加大新建村庄的绿化力度,创建一批各具魅力的特色村庄;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引导各地大力发展避灾林业,最大限度发挥土地效益;与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相结合,大力发展特色经果林、木本油料林、速生丰产林等高效林业,促进林农增收致富。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大力推进生态强省建设,让江淮大地天长蓝、水长清、人民生活更美好。
(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章崇志 余遵本 )
责任编辑:凌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