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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繁昌县荻港镇鹊江村被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称号。近年来,繁昌县坚持把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措施来抓,积极探索,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发挥阵地优势,利用人口学校、会员之家、世代服务室等,采取听课、看录象、做展板等形式宣传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协会骨干和计生宣传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要求的村(居)基层组织网络。按照有活动场所、有服务项目、有活动制度、有宣传队伍、有文体器材的“五有”标准,加强计生协会建设,逐步推进村(居)专(兼)职人员队伍与村(居)计生协干部队伍一体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是完善机制创新。进一步转变职能和工作思路,深化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体制机制创新,逐步拓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引入群众自治的理念,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群众参与为途径,民主决策村(居)人口计生重大事项,民主管理村(居)人口计生事务,组织群众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将创建村(居)示范活动与实施“便民维权”、开展“阳光计生”、“诚信计生”活动相结合,激发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意识,不断提高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完善激励措施。出台《关于深化“村(居)为主”工作机制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的实施意见》,充分调动村(居)干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每年对计划生育“村(居)为主”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进行评估,并实行动态管理。对连续3年命名为计划生育“村(居)为主”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的村(居)干部,每人每月奖励500元发放计划生育奖励工资,并予以予以表彰奖励。
( 来源:繁昌县荻港镇信息站 作者:程列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