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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围绕建设现代民政,采取四项措施,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一是建立完善民政工作新型管理体制机制。以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和市场参与”的新机制为切入点,发挥好政府在基本民生保障方面的主导作用,处理好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引导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让各类主体在民政领域凝聚正能量,迸发更多活力,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深化基本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改革。大力推进扶老助残、五保供养、低保救助、优抚安置、双拥双扶、社会福利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改革创新,支持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进入养老等服务行业,,提高社会救助能力和社会保障水平。
三是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着力点创新社会治理。坚持依法综合治理,理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权责关系,统筹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推行网络信息化管理,扩大基层服务管理的覆盖面,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群众自治组织活力增强、居民广泛受益的多方共赢局面。
四是与反对“四风”相结合加强民政自身建设。在今年工作亮点的基础上,继续把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中省市县各项管理规定紧密结合起来,实施“五心工程”,加强“六项建设”,充分发挥好民政工作执政为民、保障民生、维护民利、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灵璧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
(灵璧县民政局 张淳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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