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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池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对全市从事交通工程建设的900多名农民工建立档案,为每一位农民工办理了个人工资账户和银行卡,按月将工资汇入个人账户。
池州市一直注重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去年10月开始,该市联合交通、水利、住建委、公安、工商、司法等9个部门,成立专门清欠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开展专项行动,并对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拖欠工程款逃逸的,将及时移送公安、司法部门处理。根据调查,9成以上欠薪都涉及建筑行业。对此,池州市要求建筑业施工企业承担的工程项目复(开)工前,施工企业需缴纳一定金额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同时,施工企业必须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设立劳资专管员,按月将工人工资直接发放务工人员。
(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徐建 )
责任编辑:凌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