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全省“守护平安冬季行动”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启动,活动从当日起至2014年3月结束。此次整治活动严守“竭尽全力防止发生一次死亡9人以上火灾”的底线,杜绝重特大火灾,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明显减少一般火灾,“两会”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整治中,集中开展五类场所整治,对集贸市场、物流仓储、工业园区企业、涉氨企业、家庭式商铺等重点场所,全部检查一遍,确保“五类场所”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2014年2月底前,开展一次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及社会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大检查,开展一次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消防安全大检查;1月底前,开展一次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2月底前,开展一次医疗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3月底前,开展一次国有大中型企业消防安全检查。
整治行动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手段,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证整治效果。凡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备案抽查合格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抽查合格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凡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的,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单位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堵塞,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公众聚集场所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伤亡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凡违规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指使或强令他人违规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予以拘留;凡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依法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采取集体“约谈”等多种形式,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李晓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