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和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残联: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残联关于优先支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的通知》(建村〔2013〕10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地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切实把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作为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的重要工作,在农村危房改造中给予重点关注、优先支持并抓好落实。
二、优先安排,倾斜照顾。原则上年度完成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数量占年度总任务的比例不低于20%。在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时,要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倾斜照顾,优先安排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残疾人家庭,减免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房的相关规费。
三、加强协调,规范管理。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要按照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实施统一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统计汇总当地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并向同级残联部门提供相关数据。各市残联要在每年1月10日前将当地上一年度完成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相关情况上报省残联。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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