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冶置业(安徽)有限责任公司”等房地产类企业审查意见按规定程序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本地企业查阅。
公示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
申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需在2013年10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省行政服务中心我厅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来信请寄: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
对异议投诉已经查实属弄虚作假的,一律记不良记录,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在公示期内查实的,不予以资质许可;公示期后已予以资质许可的,视情节给予限期整改、撤回资质或撤销资质处理,撤销资质的一年内不再受理企业资质申请。
我厅在企业资质申报、受理、审查、公示、审批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严禁相关审批工作人员向申报资质企业推荐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咨询服务收取费用,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551-62999768
通讯地址:合肥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
邮政编码:230002
附件:房地产类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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