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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的市场行为监督管什么、怎么管?对违法违规怎么处理?监督人员有哪些行为准则?这些都是建筑业企业和相关单位以及从业人员非常关心的问题。随着我市建设工程市场行为监督体系的不断完善,这些问题在行业主管部门陆续发布的文件规定中都能得到明确的解答。但这些信息零散,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获取往往滞后于行为的发生,造成相关管理要求落实的成效打了折扣,影响建筑市场监督在建筑业管理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市场行为的事前控制和监督管理,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日前发布了《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市场行为监督交底制度的通知》文件及《合肥市建设工程市场行为监督交底书》。要求建筑市场监督机构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完毕后,尽快召集各方责任主体召开专题交底会议。根据各方责任主体对建设工程市场行为的职责范围及工程具体情况,向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阐明各自的主要责任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法律后果。并明确建筑市场监督机构的工作程序、监督管理重点和监督人员的工作行为准则。文件还对监督交底的组织方式和交底资料整理与保管等事项做出了规定。
为了及时为建筑业企业落实农民工维权、行业统计和农民工教育培训等建筑业管理工作提供指导与服务,交底书中还公布了相关建筑业管理工作管理与服务部门的联系方式,为企业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提供了集中有效的联系沟通渠道。 可以预见,实行监督交底制度将强化建筑市场监督的事前控制,提高监督执法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时效性,有利于规范各方责任主体的市场行为,防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充分发挥建筑市场监督在建筑业管理工作中应有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