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市医保局统筹开展2023年度定点医疗机构信用分类评级工作,加快推进我市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医保基金监管机制,推动医保信用主体自我约束、诚实守信。
结合《亳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市、县(区)医保局分别成立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信用主体信用信息实行加分或扣分评分制,根据得分情况分为A(极好)、B(良好)、C(一般)、D(较差)、E(极差)五个信用等级。经评估,现已对185家具有住院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完成信用评级工作,其中:A级36家(占比19.46%)、B级135家(占比72.97%)、C级13家(占比7.03%)、D级1家(占比0.54%),评价结果在市医保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亳州市医保局将不断扩大并充分运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成效,对评为C、D级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基金重点监管对象,必要时联合市场、卫健、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药师)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营造“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基金监管格局。 |